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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川马及实控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中金证券 2018-10-23

10月23日,新三板在线讯,ST川马于10月22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ST川马、控股股东陈绍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且,陈绍华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川电子法人黄永琼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

根据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ST川马及实控人应履行的义务为向申请人安徽鑫美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88万元及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向广东谷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执行款29.42万元。

上述义务被执行人均为履行,并且陈绍华和黄永琼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将会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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