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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勃达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监管意见函

来源:中金证券 2018-10-22

2018年10月19日,ST勃达发布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挂牌后于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为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宏伟累计违规提供担保1笔,涉及担保金额50万元,占挂牌公司2017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9.32%。上述对外担保未及时经内部程序审议并披露,构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所述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形,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细则》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对外担保进行审批,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对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张宏伟出具监管意见函。

新三板在线获悉,ST勃达于2015年12月15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超大型、大功率工业微波应用技术研究和工业微波干燥设备、烘干设备、烧结设备、杀菌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与销售。

(注:本文为新三板在线原创稿件,转载需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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