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2018年10月8日,ST锡成(831090)发布了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未在2016年、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未在2016年、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017年2月28日,公司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3月2日,公司被温州苍南法院立案,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7月20日,公司被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5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周锡成被西昌市人民法院立案,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6月2日,周锡成被冕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公司迟至2018年3月30日才对上述信息进行公告。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因此,四川监管局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新三板在线获悉,ST锡成于2014年12月10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滑石矿开采、加工、销售。
(文章来源:新三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