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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851 证券简称:威能电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能电源、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给予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风太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699 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如下:一、纪律处分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能电源”),住所:山东省寿光市东城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风太。
张风太,1966年出生,威能电源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青岛晨鸣弄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租赁”)通过莱商银行城南支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制动”)合计提供两笔共计3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由威能电源等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威能电源的上述对外担保未及时经内部程序审议并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2条、《信息披露细则》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长张风太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作为公司董事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6.3条等规定,股转系统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威能电源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对董事长张风太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系统将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及时向相关人员做了通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反思,决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的学习,严格履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诚实守信、公司治理规范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且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之后,公司已经及时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补充审议确认,并严格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规则进行公告,之后每 公告编号:2018-050
月对该笔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披露,2017年6月被担保人
泰丰制动对上述委托贷款偿还完毕,公司的相关担保义务已经解除,公司无需对债务履行偿还义务。2017年7月3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对外担保解除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截至目前公司未再发生过违规担保事项,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外,公司自挂牌以来从未发生过其他违规事项。
同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风太先生签署了《关于杜绝违规对外担保的承诺函》,截至目前,董事长张风太先生严格履行承诺,不断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自此之后公司未再发生过违规担保事项,也未发生其他违规事项。
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给予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风太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699 号)特此公告。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