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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弘光能偷排水污染物被罚款74.8万元 _个股资讯_市场_中金在线

来源:中金在线 2018-06-07

6月6日,辉弘光能公告称,收到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平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3月13日,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和平湖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辉弘光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辉弘光能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但废水处理设施部分未运行,废水处理设施的原水收集池(高位蓄水池)的废水和生产车间产生的漂洗废水直接通过管网排放入网。

平湖市环境保护局认为辉弘光能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平湖市环境保护局对辉弘光能作出罚款74.8万元的行政处罚。

辉弘光能表示,第一时间对所有生产线排放口进行排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整改。资料显示,辉弘光能于2016年5月18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单晶硅片及多晶硅片的生产、销售及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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