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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934 证券简称:普天数码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普天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
月27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辽宁普天数码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股转系统法
[2018]64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3月,后延期至4月份披露,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以及《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刘恩宇、时任董事会秘书曲艺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
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恩宇、时任董事会秘书曲艺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将按照股转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承诺,并进行深刻反省,对相关政策和规定、指引等开展持续和深入学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强化合法、合规意识。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