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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巨峰股份收到苏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2018年4月23日,吴江区安监局在对巨峰股份安全生产工作问题调查时发现巨峰股份生产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核查,苏州市吴江区同里人民政府拟对上述问题涉嫌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五万元。
巨峰股份表示,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巨峰股份于2014年6月30日挂牌新三板,致力于绝缘系统研发及其主要组成部分云母制品、绝缘漆、复合材料及金属线缆和线圈研发、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