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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新三板企业携三类股东过会,自律监管无碍芯能科技上市脚步

来源:新浪 2018-04-17

又一家新三板企业携三类股东过会,自律监管无碍芯能科技上市脚步

周宏达 王天然

4月17日,第十七届发审委召开发审会,新三板企业芯能科技(833677.OC)首发过会,即将登陆上证所主板,成为年内第九家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新三板公司。

在新三板期间芯能科技交易活跃,是一支“集邮明星股”。截止2017年底,公司股东已经达到了396名。

去年5月,芯能科技申报IPO,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由于为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其中一名签字律师从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离职,公司IPO被迫中断。今日过会,耗时约一年。

芯能科技在新三板交易活跃,挂牌之初,芯能科技只有12名股东,在新三板期间,先后完成了三轮定增融资,共募资6.05亿元,在申报IPO停牌前一周,芯能科技二级市场股票成交金额高达1.34亿元,停牌时公司总市值33.58亿元。

(芯能科技在新三板的交易情况)

2016年6月,芯能科技在第三轮定增中引入了私募基金鼎晖新趋势投资,鼎晖投资旗下基金鼎晖新趋势出资3亿元认购芯能科技4427.6万股股份,认购价格6.78元/股,以10%持股成为公司最大流通股东。

继文灿股份携带“三类股东”成功过会后,芯能科技也在未清理三类股东的情况下过会。根据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披露,芯能科技股权结构中,存在2只契约型基金,分别是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坐标系私募投资基金持股10万股,广州沐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沐恩资本富泽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一号持股2.8万股。

在对三类股东进行核查中,芯能科技对契约型基金的持股情况进行了穿透,具体包括取得大岩基金和沐恩基金管理人的确认、取得大岩基金和沐恩基金穿透后法人股东的工商资料和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保荐机构和律师对24名终极自然人股东进行访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开信息。

在新三板挂牌期间,芯能科技曾遭到股转问询以及出具自律监管措施。今年3月,芯能科技公布年报后,股转要求公司对年报中收入结构变化、主要客户、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在建工程、存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人员减少等问题进行说明。

去年7月,芯能科技还被股转出具自律监管措施,芯能科技被给予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张利忠、财务总监张子祥受到了约见谈话并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监管原因是在芯能科技“申报财务报表中对已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由此导致调整后2014年净利润较申报报表减少了383.89万元。

此外,芯能科技的业绩存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波动较大的情况。2015年至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36亿元、11.4亿元、16亿元,净利润1.2亿元、7771亿元、1.16亿元,2015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8倍,而2016年公司净利润下滑35%。

根据公开资料,芯能科技2015年9月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提供、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以及光伏产品制造三部分。

本次IPO,芯能科技计划发行8800万股,拟募资8.95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浙江省海宁市10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桐乡科联新能源3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300MWp太阳能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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