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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3月30日讯宏日股份(839740)于今日发布(2017年度)业绩报告,公司营业总收入107,995,941.70元,比去年同期(86,273,006.16)增长25.1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57,399.01元,比去年同期5,786,594.00元增长127.38%,基本每股收益(元/每股)为0.53元,比去年同期(0.23)元增长130.43%。
据“新三板+”App AiLab显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人洪浩,2006年7月20日,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5年6月24日,辉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其主营业务为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利用生物质颗粒提供供热服务,以及供热设备销售、安装、维修。
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卫星路8722号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六层,联系电话0431-81696933。
管理层名单
财务总监:王玉民
副总经理:李尚清
副总经理:卢铭
总经理:洪浩
董事会秘书:许雪楠
董事:杨剑波
董事:孙长奇
董事:李尚清
董事长,董事:洪浩
董事:卢铭
监事会主席,监事:刘子菡
监事:王淑英
职工代表监事:王宜之
十大股东名单
洪浩:967.53万股
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46.85万股
新余证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0万股
毕红久:125.56万股
刘子菡:118.17万股
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8.00万股
霍守峰:118.00万股
李朝春:82.72万股
潘晨:44.31万股
李泽农:36.93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