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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正信息”或“公司”) 与中国中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签署《 推
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高正信息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证券简称: 高正信息,证券代码:
自挂牌以来,中投证券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对高正信息的信息披露资
料进行了充分、审慎核查,认真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 高正信息在中投证券
持续督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认真落实中投
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 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由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高正信息与中投证券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同
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高正信息与中投证
券已签署《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出具无异议函,
上述协议书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 2018 年 3 月 14 日起,中投证券不再担任高正
信息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其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