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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新材大股东拟转让18%股份 将导致公司易主

来源:凤凰网 2018-02-23

原标题:中航新材大股东拟转让18%股份 将导致公司易主

  中国证券网讯 (见习记者 郭净净 记者 卢梦匀)2月23日,新三板公司中航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被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洁深新能源”)、现有股东上海沃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沃源投资”)作为收购方,以8900.091万元收购公司股东。

  本次收购前,转让方北京航材院持有公众公司4806.0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44.03%,收购人洁深新能源未持有公众公司股份,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孙田志先生之妻何艳女士控制的沃源合伙持有公众公司117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10.72%。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洁深新能源将持有公众公司1964.7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18%,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孙田志先生之妻何艳女士控制的上海沃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众公司1170万股股份,占总股份10.72%。北京航材院仍持有公众公司2841.30万股,占总股份的26.03%。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洁深新能源、沃源合伙合计持有中航新材3134.79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8.72%,成为中航新材的第一大股东。

  此次收购完成后,中航新材仍由原有经营管理团队对公司进行管理,若中航新材经营团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业务调整存在必要性的时候,收购人本着全力支持公众公司发展,增强公众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宗旨,将全力支持经营团队对公众公司业务的合理调整。

  收购人本次收购主要系看好航空材料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中航新材未来的业务增长。同时,收购人拟通过本次收购,提高对中航新材的整体持股比例,通过民营资本增持,为公众公司注入新的增长动力,增强公众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活力,同时提高便于优化企业管理,有效整合资源,未来积极寻找及引入战略合作资源,为公众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公众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众公司的公司价值及股东回报。

  公告显示,2016年、2017年,洁深新能源营业收入分别是135.71万元、226.34万元,分别亏损71.50万元、424.34万元;沃源投资这两年的净利润分别是163.10万元、2280.45万元。而中航新材的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6157.96万元、亏损987.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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