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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今明因各分公司行为违反广告法被罚款3万元

来源:同花顺金融网 2017-11-09

11月8日,佐今明(871557)补发关于收到新乡市凤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各分公司于2017年3月,针对社区住户,通过插在门缝或者门把手的方式发送印刷品广告,该广告中含有两种处方药。

公司以印刷品广告形式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针对社区住户,通过插在门缝或者门把手的方式发送印刷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新乡市凤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给予公司罚款3万元整。

佐今明表示,该公司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于2017年10月16日缴纳了罚款,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停止了违法行为。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将自查自纠,加强业务管理,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杜绝此后发生违法行为。

新三板在线获悉,佐今明于2017年5月25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药品及其他健康相关商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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