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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华股份股东因债务纠纷案 220万股股权遭冻结

来源:新三板在线 2017-05-25

新三板在线讯5月25日,依华股份(834922)发布关于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司股东安艳玉与崔春喜、金铖债务纠纷一案,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做出了(2016)吉0581执698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冻结了安艳玉持有的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0万股。

依华股份公司股东安艳玉所持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29%。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5月17日起至2020年5月1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告称,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对相关股权变化情况予以跟踪关注,涉及重大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依华股份于2015年12月24日在新三板挂牌,属于新三板基础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主要从事于碳纤维钓竿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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