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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华股份2股东质押2074.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59.26%

来源:同花顺金融网 2018-01-22

同花顺(300033)新三板讯 1月22日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依华股份 证券代码:834922)公告,朴炳旭,安艳玉2位股东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207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9.26%。

据同花顺财经了解,公司股东安艳玉质押18,740,000股,公司股东朴炳旭质押2,000,000股,质押股份合计20,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25%。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7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股东质押股份系为周长林、李炳吉、王国军、梅迎春、万志军、马金明、刘宇七人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实际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质押权人为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公司股东安艳玉质押18,740,000股,公司股东朴炳旭质押2,000,000股,质押股份合计20,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25%。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7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股东质押股份系为周长林、李炳吉、王国军、梅迎春、万志军、马金明、刘宇七人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实际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质押权人为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依华股份总资产为1.25亿,归属公司股东净资产为3709.28万;营业收入为1742.03万元,同比增加3.61%;净利润为-278.18万元,同比增长28.37%。

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碳纤维钓竿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路亚钓竿、海钓竿、传统钓竿及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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