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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2
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议案》,决定申请终止本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股转公司于
当日向本公司出具了编号为“180040"的《受理通知书》,认定本公司“报送的
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经核对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