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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创图科技及实控人部分款项延期支付涉诉讼

来源:东方财富网 2017-07-21

7月20日,创图科技(870617)发布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收到关于李海如与李欣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及《上海市静安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

原告李海如称其与第一被告李欣均为第二被告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第一被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告持有公司股权1.296%。

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一被告,第一被告应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及经济补偿款。同时,《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均约定:“乙方(即第一被告)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和其他的约定内容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上述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自始无效”。协议签订后,第一被告按约给付了股权转让款项和部分经济补偿款,剩余款项存在延期支付情形。

诉讼请求:1。确认原告与第一被告所签《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经按约定终止;2。判令两被告将原告所持股份按照原有比例转回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100万元);4。判令第一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上海市静安区联合任命调解委员会已通知原被告于2017年7月25日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参与调解,目前暂无判决、裁定或裁决结果。

本次诉讼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原股东的股权转让纠纷,因涉案股权比例小,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财务状况未受到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三板在线了解到,创图科技于2017年2月28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营业务为文化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边疆智慧城市建设两大板块,其中文化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由文化云平台、数字文化馆以及相关文化内容三部分构成,涵盖了互联网软件平台开发与销售和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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