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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过程中存信披违规行为 球冠电缆及其董事长被股转处罚

来源:新浪新闻 2017-12-27

千龙网北京12月27日讯 12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发布对球冠电缆的处罚决定公告,称因球冠电缆未及时披露行政监管措施的相关事项,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陈永明、董事会秘书姜克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明,球冠电缆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球冠电缆申报日为2015年9月17日,出函日为2015年11月23日,挂牌日为2015年12月14日。2015年7月,球冠电缆因向客户出售的两种规格电缆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受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行政处罚(舟工商普处字[2015]第 16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罚金额60,660元。上述事项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方进行补充公告。

股转系统指出,球冠电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公司董事长陈永明、董事会秘书姜克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决定对球冠电缆其时任董事长陈永明、董事会秘书姜克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相关资料显示,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球冠电缆;股票代码:834682)创建于2006年,注册资本12000万元,是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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