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密码输入错误
密码输入错误

忘记密码?

扫码登录

请使用最新版本犀牛之星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赢鼎教育、实控人王海涛及中介机构收股转系统问询函

来源:全景网 2017-12-11

全景网12月11日讯 股转系统发布关于对北京赢鼎教育(833173)、王海涛及相关中介机构的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股转系统公司业务部在信息披露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分别关于经营策略调整及放弃应收账款;股权质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承诺。

以下为问询函详细内容:

一、关于经营策略调整及放弃应收账款

2017年6月26日,赢鼎教育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18,244.57万元,毛利率91.25%,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001万元。

2017年8月28日,赢鼎教育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01万元,毛利率-105%,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580万元。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的议案》,“公司进行产品体系调整,已销售给经销商但未销售至终端的产品收回关闭,经销商尚未缴纳的尾款不再履行”。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请赢鼎教育说明:1、根据《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度毛利率91.25%、2015年度毛利率95.66%,请详尽披露在原产品毛利率如此高的情况下,放弃原主要产品,进行产品体系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2、产品体系调整与放弃“经销商尚未缴纳的尾款”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请详尽披露放弃上述债权的原因及必要性。

3、根据《2017年上半年报告》,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580万元,请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账务处理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4、请公司披露2016年、2017年上半年前五名客户的名称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前五名名称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主办券商说明:赢鼎教育2016年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存在,其经销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针对收入真实性是否实施过尽职调查程序,如采用函证的形式,是否能够保证收入真实存在。

请赢鼎教育2016年年审会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说明:贵所对赢鼎教育2016年财务报告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请说明针对收入真实性采取的审计程序,如采用函证的形式,是否能够保证收入真实存在。

二、关于股权质押

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披露《股权质押公告》,“公司股东王海涛质押25,884,383股,占公司总股本25.88%。质押期限自2016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股东王海涛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无关联关系。”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披露《股权质押公告》,“公司股东北京悦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押11,884,38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8%。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16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股东王海涛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无关联关系。”

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披露《股权质押公告》,“公司股东王海涛质押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7年12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股东王海涛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无关联关系。”

请赢鼎教育说明:1、第一笔质押期限已经届满,请披露是否已经办理解除质押,如尚未办理解除质押,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请王海涛说明:1、第一笔质押期限已经届满、第二笔、第三笔质押期限即将届满,请就被担保债权是否已经偿付,相关在质股份是否已经办理解除质押进行解释说明。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承诺

2017年9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涛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涛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

2017年12月4日,公司于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王海涛先生于2017年9月4日至12月4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万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实际于2017年12月1日实施完毕。”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涛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涛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

请王海涛说明:1、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你承诺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但实际仅增持“49万股”,与计划差异较大,请进行解释说明。

2、2017年12月,你再次承诺未来六个月增持不超过“1000万股”,请就所设定增持数量的合理性、是否具备履行承诺的能力进行解释说明。

请主办券商说明:1、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王海涛承诺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但实际仅增持“49万股”,上述承诺是否造成市场误导,是否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解读新三板微信公众号:jdxsb888】

提交反馈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