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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股份因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遭风险提示

来源:新三板在线 2017-11-24

11月23日,利达股份(833329)因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遭其主办券商信达证券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该公司2017年9月11日在股转系统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辞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7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余安递交的辞职报告,余安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利达股份目前属于股转系统创新层企业。根据股转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第(二)点只规定,创新层企业的董事会秘书应取得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第十五条规定,创新层公司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自该情形认定之日起20个转让日内直接调整至基础层。

信达证券指出,利达股份原董事会秘书余安于2017年9月7日辞职,自余安辞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如利达股份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则将从创新层调至基础层。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来可能存在从创新层调至基础层的风险,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三板在线获悉,利达股份于2015年10月15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国外进口废弃的饮料包装材料综合回收,分离利用,生产干基商品纸浆和再生PE塑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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