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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辽宁金普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辽宁金普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普医疗”或“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于2016年10月1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通过与金普医疗友好协商,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承接其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为此,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对金普医疗的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后本公司同意承接金普医疗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工作。
2016年11月,金普医疗与东莞证券签订《终止的协议书》本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与金普医疗
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17年11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向金普医疗出具了无异议函,前述协议于2017年11月14日生
效。
本公司已对挂牌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