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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鹏巴赫诉讼案宣判

来源:中金证券 2017-11-15

11月14日,欧鹏巴赫发布诉讼进展公告。

根据公告,原告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欧鹏巴赫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发生业务关系,由原告提供线束等产品,被告支付货款,现原告已按照约定完成发货,被告已收货物。截至2017年6月21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68.70万元。

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立即支付未付的货款168.70万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5万元。

2017年11月9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67.94万元及利息。

欧鹏巴赫表示,本次诉讼民事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际影响。公司若履行本判决,将对公司财务造成不利影响,但公司会准备充裕的流动资金,即使履行本次判决结果,公司具备支付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欧鹏巴赫于2016年5月4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和电池 PACK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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