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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53
证券代码:831873 证券简称:环宇建工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环宇建工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绿城乐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绿城乐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情况如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推动双方在工程施工及服务合作中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介绍
绿城乐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
为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裘黎明,住所地为浙江始州市上
城区落马营15号1幢101室,经营范围为服务:房产建设管理,房
产项目管理,工程咨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对于甲方服务的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优先合作的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展开施工承包合作。
2、对于需要甲乙双方以联合体共同拓展的项目,由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宗旨,按项目单独签订《联合体协议》。
公告编号:2017-053
3、甲乙双方公开承认对方是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在彼此项目中对所服务第三方积极介绍彼此实力以及所能提供服务。
4、甲乙双方在彼此项目中如使用涉及到对方利益的相关信息,则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才可使用。
5、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各自优势,紧密合作。
6、本协议有效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双方将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协议双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双方的资源优化整合,有利于提高业务承接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协议对合作方形成可依赖的可能性。
3、上述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协议签订的审议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协议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订仅为双方的战略性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涉及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双方将另行签 公告编号:2017-053
订专项协议予以确认。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七、备查文件
(一)《绿城乐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环宇建工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