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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IPO又被证监会处罚,宏源药业:以后还要去上市!

来源:潮起 2017-10-13

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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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明星股宏源药业撤回IPO一事曾引多方猜测,但真相一直扑朔迷离。不过,从今日公司披露的证监会监管措施决定书中,似乎能一窥究竟。

宏源药业10月12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被监管事项为宏源药业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宏源药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宏源药业对于上述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司称,将尽快整改上述问题,并在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和完善力度。

并且,公司还打算在完成整改并符合上市条件后择机重新申报IPO。

资料显示,宏源药业主营业务为甲硝唑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医药制剂、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11月挂牌新三板。

2016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IPO扶贫新政,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罗田县的宏源药业被认为享受这一绿色通道,受到市场的瞩目。公司股价单日上涨超65%。

宏源药业于2015年11月起接受上市辅导,IPO申请于2016年12月获证监会受理。2017年7月初,排队近8个月的宏源药业突然撤回IPO申请材料,公司给出的原因是拟调整上市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IPO辅导期间,公司因2015年开具了7900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同时,也未在2015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事项,违反了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做出的公开承诺,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相关规定,被股转给予约见谈话和责令整改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8月25日,宏源药业恢复转让,复牌首日股价暴跌63%,收于2.99元/股。公司股票今日(10月12日)收于4.78元/股,成交额为148万元。

另外,公司于近期公告,取得了由湖北省畜牧兽医局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

宏源药业介绍,上述两项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公司具备了生产非无菌原料药(地美硝唑)的生产、销售资质,扩大了公司经营范围,有利于推动公司的发展。

撤回IPO申请时,宏源药业已在上交所主板排队216位,重新再来过,也不知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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