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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岛环保产品质量不合格被罚4030元

来源:和讯 2017-10-09

  证券时报网10月09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蓝岛环保(834335)10月9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收到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行政处罚系公司2016年9月8日生产并销售的6.5方预拌混凝土经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查检验,判定为质量不合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海南省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罚没款共计人民币4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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