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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与中博龙辉(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中投证券”)与中博龙辉(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博龙辉”)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中投证券自2016年9月21日起担任中博龙辉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自担任中博龙辉主办券商以来,我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规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为中博龙辉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协助中博龙辉管理层熟悉和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中博龙辉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中博龙辉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投证券在担任中博龙辉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中博龙辉提交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博龙辉公司治理较规范、信息披露情况较好,能够配合我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现根据中博龙辉自身规划需要,经我公司与中博龙辉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已于2017年9月19日签署《中博龙辉(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之终止协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向中博龙辉出具
《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我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