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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在线讯1月12日,健力股份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监管局发现该公司自2014年10月24日(健力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日)至2016年4月21日,资金被关联方浙江健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健力轴承有限
新三板在线讯1月12日,健力股份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查,监管局发现该公司自2014年10月24日(健力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日)至2016年4月21日,资金被关联方浙江健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健力轴承有限公司、江苏健力置业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健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累计被占用资金分别为1617.83万元、6000万元、1707.75万元和1500万元,合计10,825.58万元。
虽然截至2016年4月22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
但是在发生上述事实后,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直至2016年4月27日才披露。赵健系时任健力股份董事长,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健力股份及其董事长赵健予以警示。
健力股份也知错能改,表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该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轴承钢管等无缝钢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