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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易违规优能控股实控人及3投资者遭监管

来源:同花顺金融网 2017-08-18

2017年8月17日,股转系统再亮剑,剑指优能控股3名投资者和其实控人的股票交易违规行为。

其中优能控股投资者天津东疆地平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顾军、傅伟、实控人陈义发均因股票交易达披露要求并应暂停交易,可是上述人士“明知故犯”遭股转系统自律监管。

公开资料显示,优能控股于2015年1月16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进出口企业提供口岸地区报关服务以及自营危险品进出口贸易。

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收675.92万元,增长18倍,实现净利润-80.16万元。

具体看来,优能控股实控人在2016年7月27日,陈义发日初持股比例为0,当日陈义发共完成12笔交易。其中,陈义发于10:16:57完成第3笔交易,以1元/股的价格买入90万股,持股比例变为18.01%。后续陈义发再次完成9笔交易,以1元/股的价格合计买入617.9万股,日终持股比例变为79.80%。

陈义发第3笔交易已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权益变动披露要求。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陈义发需于7月29日前(含当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报告书披露前及披露后两个转让日应暂停交易优能控股股票。但7月27日,陈义发在第3笔交易触及权益变动披露要求后再次发生9笔交易,合计买入617.9万股优能控股股票,交易金额合计617.9万元,并再次触发权益披露要求。

上述交易完成后,优能控股控制权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为陈义发,7月29日,陈义发等相关主体披露了收购文件。

鉴于此,股转系统对优能控股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相比较股转系统对该公司实控人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其他3名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处罚相对轻一下,被股转系统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具体看来,2016年7月27日,傅伟日初持股比例为36.12%,桂再群日初持股比例为1.69%,二人为夫妻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37.81%。

此外,当日二人共完成4笔交易,其中,傅伟于14:35:57完成第2笔交易,以1元/股的价格卖出100万股,持股比例变为26.87%。后续傅伟再次完成2笔交易,以1元/股的价格合计卖出100.7万股,日终持股比例变为16.80%。

傅伟第2笔交易已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权益变动披露要求。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二人需于7月29日前(含当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傅伟应在报告书披露前及披露后两个转让日暂停交易优能控股股票。

但7月27日,二人在第2笔交易触及权益变动披露要求后,傅伟再次发生2笔交易,卖出100.7万股优能控股股票,交易金额合计100.7万元,并再次触发权益披露要求。

对此,股转系统对傅伟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其他两名投资者因相同原因同样遭股转系统出具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优能控股实控人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年7月31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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