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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鑫牧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被环保局罚款30万元

来源:和讯 2017-08-11

江西增鑫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环保局罚款30万元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8月11日晚间,增鑫牧业发布补发公告,称称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收到由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因信息披露工作的疏忽,未及时披露,现予以补发。

补发公告显示,新余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19日对增鑫牧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BMC车间(复合材料车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碱液喷淋塔运行不正常,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先后于2017年6月16日和2017年7月28日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决定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增鑫牧业表示,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向新余市环境保护局递交了申辩意见书,2017年7月25日,该局对公司提出的申辩意见书经案件审议会研究讨论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权细化标准》,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增鑫牧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增鑫牧业主营业务为畜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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