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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三炬生物(430604)公告称,近日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公司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6年10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涉诉的葡萄种植赔偿案件已作出民事初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27万余
7月27日,三炬生物(430604)公告称,近日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公司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6年10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涉诉的葡萄种植赔偿案件已作出民事初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27万余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进展情况,直到2017年3月15日才进行公告。
三炬生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厦门证监局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炬生物表示,将严格按照警示函的监管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业务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并按时将改进、学习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将严格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根据公开资料,三炬生物于2014年1月24日在新三板挂牌,以做市方式转让,公司主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