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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炬生物未及时披露诉讼进展 收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凤凰网 2017-07-27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27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微信ID:zqsbxsb)讯,三炬生物(430604)7月27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被厦门证监局出具《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6年10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涉诉的葡萄种植赔偿案件已作出民事初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27万余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进展情况,直到2017年3月15日才进行公告。

厦门证监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厦门证监局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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