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二维码登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2015年10月27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流科技”)聘请担任
主办券商,2016年2月22日易流科技经本公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鉴于易流科技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
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2017年6月28本公司与易流科技签署了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且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
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履行了相关报备
程序。
本公司对易流科技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2016年2月22日至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无异议函日(2017年8月3日)止。
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无异议函日(2017年8月3日)
起,本公司不再担任易流科技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其的持续督导
职责。自担任易流科技主办券商以来,在对易流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期
间,本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易流科技的信息
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谨慎的核查,认真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
易流科技在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履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治理制度,认真落实
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
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