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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1144 证券简称:欣影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标的2016年度未足额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
执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影科技”)与石家庄东泰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石家庄东泰尔”)原股东(又称“交易对方”)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中约定,交易对方原具体业绩承诺如下:
承诺年份 业绩承诺条件
2015年度 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达到550万
2015年和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的净利润
2016年度
达到1,700万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7年度
累计的净利润达到3,200万
根据经审计的东泰尔公司2015年和2016年财务报告, 2015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628,755.51元,达到了业绩承诺规
定的金额。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8,378,133.78元,
公告编号:2017-034
2015年和 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的净利润为
14,006,889.29 元,未达到2016年度业绩承诺规定的标准,业绩完
成率为 82.39%,按照交易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中约
定,交易对方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董事会认为,石家庄东泰尔未完成所承诺的业绩指标主要原因是:
1、长期以来,运营流动资金的严重短缺是制约石家庄东泰尔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原计划通过并购重组的尽早完成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对石家庄东泰尔通过定增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所解决的流动资金在2016年11月下旬才允许使用。
2、此次并购重组公开披露的定增方案募集配套资金为4298万元,
因各种原因所致,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到账2303万元,扣除支付现金
购买股权的1857.6万元以后,仅为石家庄东泰尔解决了445.4万元,
远不能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
3、流动资金的不足,导致石家庄东泰尔部分订单无法在报告期内形成销售收入,直接影响了2016年对赌业绩承诺指标的完成。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上述客观原因,东泰尔公司在2015年、2016年面对诸多困难的不利条件下累计完成了所承诺业绩的82.39%,与原承诺业绩差距不大。本着即有利于石家庄东泰尔继续健康发展,还要保证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的原则精神,董事会拟提议:暂缓执行2016年度未完成的业绩补偿,未来根据2017年度实际的完成业绩情况执行业绩补偿。即:若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 公告编号:2017-034
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的净利润达到3,200万,则不须执行业绩补偿;
若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的净
利润未达到3,200万,则由业绩补偿责任人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中约定一次性完成所对应的补偿。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