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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杰事杰,证券代码:834166,以下简称“杰事杰”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杰事杰于 2017年6月16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渝执保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渝执保48号】,详情如下: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向重庆市涪陵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杰事杰控股股东上海杰
事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事杰”)作为担保人之一为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因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借款,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作出《执行裁定书》【(2017)渝执保48号】,依法裁定准许其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上海杰事杰持有的公司89,850,000股股份。
截止2017年 6月 15日,上海杰事杰所持杰事杰股份为
86,850,000股股份,不足89,850,000股,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已将其持有的86,850,000股股份全部冻结,司法冻结期限
自2017年6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
截至2017年6月19日,杰事杰总股本为230,000,000股,控股
股东上海杰事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
116,850,000 股,占比 50.80%;累计司法冻结股数 86,850,000 股,
占比37.76%,此前未曾存在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主办券商提示投资者: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杰事杰股权比例较高,后期若相关权利人对本次被冻结的股份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则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