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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方科技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 被采取自律监管

来源:同花顺金融网 2017-07-04

股转发布对弘方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件显示,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6年7月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超(弘方股份控股股东、

股转发布对弘方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件显示,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6年7月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超(弘方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湖北弘方科技有限公司(弘方股份前身)持有的60.7368%的股权,冻结期限三年。2016年8月2日,冻结申请人危文根正式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超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上述事项发生在弘方股份报告期后挂牌审查期间,弘方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予以更新披露。

对上述弘方股份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行为,时任董事长陈超、董事会秘书赵俊涛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弘方股份2017年4月18日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司董事长陈超因病于2017年4月15日去世。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决定对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弘方股份董事会秘书赵俊涛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弘方科技于2016年5月13日在新三板挂牌,属于新三板基础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致力于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依托其在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技术与经验,向客户提供行业应用软件开发、软硬件系统集成、专业IT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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